2025-03-03 10:07:3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日报客户端

河北省协商委员会的“人大使命”

河北省协商委员会,全称河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是河北省政协的前身,于1950年至1954年代行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河北省协商委员会及省政协机关驻保定时会址。河北省政协文史馆供图

新中国成立之初,尚不具备推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条件,中共中央提出各省组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过渡。1950年6月23日,政协全国委员会要求在普选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各省、市人民代表会议所产生的省、市协商委员会代行其职权。由此,1950年11月选举产生的河北省协商委员会,开始了代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程。

河北省协商委员会在4年的履职过程中,致力于推动政府机构组织建设。1953年12月,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省人民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决定成立省人民政府物资供应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这成为我省在建立新中国后市场物资供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规范建设的发端。1952年1月,省协商委员会设立人民问事处,并制定《关于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法》,开启了我省人民信访工作。

1954年7月27日至28日,河北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省政府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筹委会联合召开会议,共同决议了召开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章则、办法、机构人员名单、议程日程安排等。

1954年8月,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河北省协商委员会代行地方人大职权宣告结束。

(柏学聚)(作者系河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

编辑: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