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石家庄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交购房首付款啦。
近日,石家庄印发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自12月25日起,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敲黑板!关于这个通知,有几点需要你了解。
先来看适用对象和条件。只要您或配偶是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都可以申请办理。
能提取多少额度?夫妻双方提取合计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
怎样办理呢?第一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申请人开具《商品房购房确认书(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第二步,所有申请人携带这两类材料原件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网点申请出具《提取首付款申请确认书》。
第三步,申请人向开发商提供《提取首付款申请确认书》,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最后一步,申请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完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网点,公积金中心按申请预提取的金额转账至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企业账户,并出具提取业务凭证。申请人将提取业务凭证及时交给开发商。开发商确认资金到账后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就可以啦。
这里要提醒您,以上步骤需要到同一个公积金中心下设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