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部署以及《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唐教基【2024】12号)《路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坚持免试、划片招生原则、公开公平原则、“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面向学区内适龄儿童进行一年级招生工作。
学校介绍
01学校简介
唐山市雷锋小学始建于2012年,秉承“博爱超越”的学校精神,坚持以培养“新时代雷锋传人”为育人目标,逐步形成“崇新 奉献 快乐 和谐”的校风,“厚德敬业 博学求真”的教风,“勤思好学 感恩向上”的学风。
学校师资雄厚,精英治校;课程完善,多元发展;德行共育,培优创新。致力于内涵发展,提升品质:现为全国首批足球特色试点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河北省“立德树人阳光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少先队活动创新示范校、河北省优秀少先队大队、河北省德育共同体共建学校、唐山市名校、唐山市德育示范学校、唐山市体育传统校、唐山市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唐山市书法示范校、唐山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唐山市安全文化先进单位、唐山市卫生先进校、唐山市垃圾分类示范校、唐山市先进志愿服务组织等。
02校园环境
学校软硬件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先进,拥有标准化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室、国防活动室、省一级图书馆等专用教室和塑胶跑道、篮球场、乒乓球台、羽毛球场等大型文体活动场地。
招生要求
一、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我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二、服务片区
惠民园小区、绿城·南湖春晓、金岸世铭
三、报名须知
(一)片内生认定两类情况及需带资料:
1、符合“两统一”原则的,适龄学生本人的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户主。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房产证、孩子预防接种证。
2、新购房并已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房产证还在办理中的。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开发商或社区开具的入住证明、孩子预防接种证。
以上证件缺一不可(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标注好孩子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
(二)统筹调剂范围:
1、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学生父母不是户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与户口一致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民中心房产大厅开具或冀时办app查询后截图打印)、孩子预防接种证。
2、学生父母名下无住房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需提供证件同1
3、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孩子预防接种证。
4、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父母无房证明、孩子预防接种证。
5、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等)居住的。需提供户口本、社区证明、无房证明、孩子预防接种证。
6、因动迁暂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户口本、拆迁协议、租房合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孩子预防接种证。
7、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孩子预防接种证。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6月30日之前办理的合法有效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孩子预防接种证。如只有临时居住证明,则按办理时间排序。
9、符合片内生条件但购房不足一年的,视学校学位情况而定。如学位不足,按购房时间排序解决。
10、符合优抚条件和“凤凰英才”政策的。
以上证件缺一不可(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标注好孩子姓名和家长联系方式)。
备注:
1.预防接种证查验不作为招生前置条件,仅核实儿童疫苗接种情况。
2.手机上请提前下载好“冀时办”APP(或用微信小程序搜索),以便现场查验房产信息。
3.户口本需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父母页;房本(不动产)复印首页、房产信息页;接种本复印首页(姓名等信息页)、所有接种页。
4.父母离异的需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
8月17-1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30
8月17日:惠民园小区
8月18日上午:绿城·南湖春晓
8月18日下午:金岸世铭
报名地点
唐山市雷锋小学一层报告厅(学校东门经操场→8号门进入)
报名来校人员:一名家长、适龄儿童(校内正在施工,请家长和学生出入注意安全!)
报名咨询电话:
17333591667(工作日8:30-11:00 14:30-16:30)
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如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依法办理。
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持房产证、户口本,医院证明、家长申请等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核验合格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办理时间8月30日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其他事项
根据《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细则》(唐教财[2022]11号)文件精神,为服务好家长、学生,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1.5元/小时,根据学生每月参加课后服务实际课时收取。
2024年小学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01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小学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02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所有城乡小学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0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城乡小学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小学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小学625元/年。
04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同时提供户口本,低保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