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4)12号文件要求,以及路北区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校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河茵小区、迎新楼
片内生认定
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片内生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学生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以下三种情况认定为符合"两统一",安排片内学校就读。
1、学生的户口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房主。学生本人是房主、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和学生本人既是房主又是户主的也符合“两统一”。(选择A报名入口)
2、新购新建成住房并已迁住,但因客观原因(未成立居委会等)造成户籍不能迁入,可选择在新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须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入住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选择B报名入口)
3、学生一家三代共同居住且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一家三代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因新购住房全家集体迁入新居的可视为户口无迁移)。(选择C报名入口)
以下情况不符合“两统一”,如片内学校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保证每个适龄学生有一个公办学校的学位。
4、其他房产或户籍情况特殊者: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政府安置房居住的、因动迁暂租房居住的(可以选择按原动迁地址服务片区入学或按租住地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能提供一家三口合法有效居住证的;学生父母名下无住房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底商、公寓等)居住的;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非以上类别者。(选择D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1日—8月15日
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
http://8.141.91.21:8080/?netcode=d37a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报名方法讲解视频:
线下资料复审时间
8月1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线下审核时请您带孩子到学校,同时带好房本、户口本、孩子父母身份证等原件及线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要求:
复印件均使用A4纸正反面复印,家长在右下角逐页签字,上交学校以备上级核实。
①户口本:一张A4纸正反面可以印4页户口页,正面为户口本首页及孩子户口页,首页在前;反面为监护人户口页,户主在前,非户主在后。
②房本:只印2页,正面为盖章有编号那页,反面为有姓名地址那页。
③购房合同:只印3页,有购房人那页,有房屋地址那页,有签字盖章、按手印那页。正反面复印。
④购房发票及水电费或物业费收据:购房发票在前,水电费或物业费收据在后。
⑤拆迁协议:只印2页,正面为有姓名地址那页,反面为签字盖章、按手印那页。
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孩子及父母的居住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⑦身份证:父母各一张纸,复印时身份证正面在上,反面在下,在复印件下方写清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15-3296742 13703342418(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