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北教字(2024)10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鹭港小区(含陈家屯平改)、康馨雅苑小区、馨凤园小区适龄儿童。
三、片内生认定
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片内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学生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
以下三种情况认定为符合“两统一”,安排片内学校就读:
1、学生的户口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房主。
学生本人是房主、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和学生本人既是房主又是户主的也符合“两统一”。
2、新购新建成住房并已迁住,但因客观原因(未成立居委会等)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入住佐证材料(物业费或水电费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一家三代共同居住且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通过“冀时办”app查询打印,或去房产交易大厅查询打印),一家三代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因新购住房全家集体迁入新居的可视为户口无迁移)。若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按择校生处理。
四、统筹安排原则
以下情况不符合“两统一”,如片内学校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保证每个适龄学生有一个公办学校的学位。
1、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2、政府安置房居住的(因拆迁改造暂租房居住的,拆迁改造可以选择按原拆迁地址入学或按租住地址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能提供一家三口合法有效居住证的;
4、学生父母名下无住房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5、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底商、公寓等)居住的;
6、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7、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
8、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非以上类别者。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08月11日00:00至2024年08月15日23:59
六、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今年一年级招生继续采用教育局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鹭港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8.141.91.21:8080/?netcode=da41
温馨提示:尽量用电脑操作。
2、查验核实证件
请各位家长务必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学校将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房产等信息的核查。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孩子报名资格,按择校生上报教育局。
3、现场报名安排
8月16日--8月17日学校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现场报名。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4、现场报名要求
①每名学生由一名家长(父亲或母亲)陪同,按规定时间到校。
②下列所有材料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查验后带回,复印件留下备查。复印件均用A4纸,家长在右下角签字。
●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本、房产证、在“冀时办”app下载的房产证明原件;
●父母身份证(正反两面印在一张纸上);
●新购新建成住房并已迁住,但因客观原因(未成立居委会等)造成户籍不能迁入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交易部门认可的,前两页及买卖人签章页)或房本、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社区或物业开具无法落户的证明、入住佐证材料(水、电、物业费等单据)原件照片,及“冀时办”小程序内查询到的“不动产信息”截屏照片;
●请现场报名的家长提前在手机下载“冀时办”app并注册登录,以备核查房产信息用。
七、咨询电话
招生负责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180315202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00
八、操作演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