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 09:54:2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如何预约办理涉税登记业务不动产权证书?

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两联办”业务窗口为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的一窗受理窗口,受理业务类型为涉税不动产业务,实现“缴税+办本”一站式服务。具体业务有:新房办本、拆迁安置、赠与、继承、离婚析产和司法裁决等。

一、预约方式

为节约现场排队等待时间,优化“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合并流程,市民办理时需提前在“幸福唐山”APP或微信小程序中进行预约,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幸福唐山”APP或微信小程序首页——“不动产预约”——“缴税+办证”——选择办理地点和预约时间即可(市民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不打烊办证服务)。

二、办理地点

1.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路南、路北区房产均可办理)。

2.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6号楼下沉广场西侧(可办理路北区房产)。

3.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大道602号河北创意产业园F1楼(可办理路南区房产)。

三、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2857793。

2.微信智能客服:关注“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登记工作”栏目中“智能客服”即可在线咨询。

四、材料清单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2.新建拆迁安置用房转移登记:身份证、安置协议、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3.存量房(赠与)转移登记(双方到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赠与合同。

4.存量房(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继承公证书。

5.存量房(离婚析产)转移登记(双方到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离婚证、离婚协议。

6.存量房(法院裁决)转移登记:身份证、税票、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生效的法律文书。

集中办证期间,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延伸登记服务至镇、街、社区,授权开设了187个受理端口,配置了24台打证设备,居民足不出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编辑: 刘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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