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费减免(报销)方式
(一)在唐山市中心血站血费减免(报销)窗口办理。
(二)在与血站信息系统联网的医疗机构办理。患者办理出院时,在医院结算窗口直接办理血费减免(报销)手续。
二、血费减免(报销)办理材料
(一)血站窗口报销
1.无偿献血证(如有丢失以血站系统记录为准)。
2.有效身份证(献血者、用血者及代办人)。
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同一户号的户口本、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履历表等均需加盖公章)。
如无法提供上述关系材料的,可提交由献血者本人出具的能证明与用血者关系的书面自证材料,需本人亲笔签名加按手印,报销审核机构经与献血者本人核实后予以确认。
4.住院票据 (发票)/门诊血费单据原件,对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以上材料底联或复印件 (须加盖原件/底联留存单位的公章);输血记录单复印件;能准确体现所用血液成分和滤白耗材的费用明细清单或复印件。
5.血费减免(报销)单(医院血库或化验室出具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6. 所有献血者的银行卡(借记卡、报销金额转账用)。
(二)医疗机构出院结算窗口报销
办理材料同“血站窗口报销”的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