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 09:05:5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已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一、近期,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完成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数据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工作。在该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的相关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具体范围为2011年12月1日后放款且未结清的贷款信息。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按月还款的方式,住房公积金系统于每月约定还款日进行扣款,遇节假日正常扣款,扣款失败的,逾期情况将会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三、已签订《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冲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银行还款账户,请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及银行还款账户足额扣款;未签订上述协议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含异地贷款职工),系统将从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足额扣款。

四、借款人可通过“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等渠道,及时关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并通过其他途径关注银行还款账户资金余额,确保系统足额扣款成功。

五、中心将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预留联系方式,发送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信息。如借款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通过“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讯信息变更”模块、网上业务大厅或到住房公积金前台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六、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希望每一位公积金贷款职工提高信用意识,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认真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借款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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