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1 09:09:3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相关问题解答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二)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两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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