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9 09:07:00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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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高端领军人才奖补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精神,为吸引更多国内外高端领军人才来唐创新创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补贴对象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A类顶尖人才。

(二)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各分项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除杰出人才之外)等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

(三)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需要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特殊技能专长的人才(团队)。

第三条 补贴政策

(一)对全职引进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A类顶尖人才,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300万元安家费。

(二)对全职引进培养的“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和200万元安家费。

(三)对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最高达1亿元的项目资助。

第四条 申报条件

全职引进的高端领军人才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无不良从业记录,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人事关系转入或新建在我市用人单位。

(二)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保证全年至少有9个月在用人单位工作。

(三)来我市境内创办经营经济实体总部并担任法人代表。

(四)来我市境内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占股30%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第五条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填写《唐山市全职引进高端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提供反映全职引进、个人荣誉称号、科技成果、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按隶属关系向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区)组织部门提出政策支持申请,中、省属驻唐单位直接报市委组织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区)组织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向市委组织部提出政策支持申请。

(三)评审审批。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科技、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考察核实、评审评价并提出建议人选,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后确定补贴人员名单。

(四)资金拨付。市委组织部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补贴支持资金拨付到业务主管部门,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拨付给用人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申报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全职引进高端领军人才申报表。

(三)体现“全职引进”的工作协议或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出资比例等证明材料。

(四)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主要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条 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资助经费管理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合规合理,不能违反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行为,确保人才资助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和过程监督。每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全力推进引进项目取得实效。

第八条 本细则的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编辑: 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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