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唐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唐山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市本级预算
四、审议唐山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唐山市2022年民心工程项目
九、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