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牢记总书记嘱托,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精准护航发展大局,在法治唐山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努力再创唐山检察新辉煌,为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