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牢记总书记嘱托,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更高水平加强民生保障、更高水平推进司法现代化、更高水平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