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10:53:1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我母亲和住房公积金的故事

“搬新房,住新房”,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事情。上世纪80年代,我们一家三口还挤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是当时我母亲通过分配取得的房子,虽然上学、购物、出行很便利,可是每个月还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房费,这对于工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即便如此我家也没有拖欠过房费。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对于老(旧)公房的政策有了一些调整,规定使用夫妻一方的工龄满30年加上公积金可以购买原有的公房,一时间“工龄热”就成了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

我们家由于不欠房费,母亲很顺利地拿到了房管所开具的没有拖欠房费证明,第二天就拿着房管所开的证明和单位开的工龄证明到住建部门办理房屋的一些手续。当天,到住建部门办理手续的人很多,直到下午4时母亲才把买房所需要的手续办完,次日完成缴费,我们一家这才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

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贷款等等,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老(旧)公房已经成为历史。

王宁

编辑: 刘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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