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唐山居民医保是否能在北京医院门诊使用呢?如果不能,何时能一体化?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待遇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并不是全额支付,每个参保居民当年有50元的统筹基金支付额度用于支付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当年的支付额度用完后,按本人累计支付额度支付,不设支付比例;本人无累计支付额度或累计支付额度用完的,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我市居民医保目前不支持异地门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