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5:41:1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客户端

权威答复丨跨省特大病办理及后续报销问题

【问政内容】

您好,我的父亲是唐山市本级城职医保,已退休2年,目前和我一起在四川生活,今年1月生病入院,已在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2月确诊为肺腺癌,目前在四川省彭州市人民医院住院化疗+免疫治疗。因为涉及到高值药品审批及特大病申请问题,不能在异地办理,暂时自费用化疗和免疫治疗药品。病人因为病情暂时无法回唐山,病历等相关资料寄回唐山后,由亲友前往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代为办理特大病手续,可否?办理成功后在四川彭州人民医院就医,先自费用药,再回来报销吗?需要什么手续?是否要指定医院?是否需要高值药品事前审批?希望帮助回复一下,因为跨省回来确实不方便,病情重大,费用不菲,感谢。

【问政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2年内二级公立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公章的住院确诊病历复印件一份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可以由亲友前往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公共卫生科代为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手续。申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遇法定节假日可视情况顺延一天)申请,市本级外、市外医疗机构病历原则上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负责受理申请和病种鉴定。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公共卫生科电话:0315-2308023。已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我们已经为其办理了异地就医全开通业务,住院结算时出示医保卡可即时结算。如果办理了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因国家暂无未开通即时结算,先自行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现金报销。报销时需提供门诊发票、用药处方、费用明细及医保卡或身份片复印件。我们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编辑: 谷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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