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本人性别女,为灵活就业人员,且年龄为49岁,未享受失业保险,请问是否符合申请“4050”政策的条件,如果可以享受该政策补贴请问如何申请。
【问政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您所说“4050”人员一般是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您所咨询的情况涉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我市“就业困难人员”政策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自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含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可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编号、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相关证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原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有关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