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5:43:0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客户端

权威答复丨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是否有减免政策

【问政内容】

您好,疫情过后,是否有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有减免政策。

【问政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一、关于缓交 根据冀人社发[2020]17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 年底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二、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 减免的适用对象:不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以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费的参保人员,以及财政出资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参保人员。 对以上答复如有疑问,敬请拨打咨询电话: 123332806124

编辑: 谷守河
热点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