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5:39: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客户端

权威答复丨公积金抵扣保障房房租问题

【问政内容】

保障房房租提取公积金要求每个季度提取一次,过时就不给办了,什么时候能开通自动抵扣?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中心归集提取管理处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答租住保障房提取政策:职工及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住保障住房的,在租赁期内可每季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多个季度提取的,职工及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累加期限内支付的房租。提取时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住房公积金卡、保障房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的财政票据,可就近到我中心前台办理。

编辑: 谷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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