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保障房房租提取公积金要求每个季度提取一次,过时就不给办了,什么时候能开通自动抵扣?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中心归集提取管理处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答租住保障房提取政策:职工及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住保障住房的,在租赁期内可每季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多个季度提取的,职工及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累加期限内支付的房租。提取时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住房公积金卡、保障房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的财政票据,可就近到我中心前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