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5:39:3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客户端

权威答复丨提取公积金需要购房合同吗

【问政内容】

办了房本之后购房合同被收走,我听说如果要提取公积金的话必须要提供购房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归集提取管理处通过电话回访,结合您咨询的问题,向您解答了职工首次办理我市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19〕47号)第十三条:“偿还唐山市内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与购房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料、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期间的还款明细”相关规定办理提取业务。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29,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编辑: 谷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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