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您好,我想问一下孩子在上海单位交的公积金,现在辞职了,唐山还没工作单位,如果关系转到唐山,需要怎么办、自己交的话如何交?每月交多少?谢谢!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向您解答了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市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相关政策是按照《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19〕46号)第三十一条:“职工由另一设区市调入我市的,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职工由另一设区市转入我市的,需要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方可申请异地转入手续”相关规定执行的。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29,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