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想要支取公积金用来还房贷,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消息说今年开始不用去银行打印还款明细了是真的吗?
【问政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偿还唐山市内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卡、与购房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料、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期间的还款明细;第二次及以后使用同一套住房贷款手续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和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期间的还款明细。问政人可持上述资料到我市任一网点办理商贷提取业务,经与您沟通,您贷款银行为交通银行,该银行已与我中心实现商贷信息共享,本次您到前台办理业务时签署《住房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后,可通过网上渠道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29,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